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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财经资讯: 户籍新政呼应“四需”

当前户籍制度改革已进入攻坚期,广东各城市的户籍新政在充分结合宏观形势变动的基础上,呼应了四重需要:


一是落实国家和全省工作部署。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提出“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落户限制”。《广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则更为具象地指出要“调整完善广州、 深圳两个超大城市的落户政策,全面放宽特大城市和I型大城市落户限制,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II型大城市和中小城市的落户限制”,将全省21个地市分为三大类进行差异化有序引导。本轮户籍新政的密集发布,正是进一步推动户籍制度改革的具体举措。


二是契合区域协调发展的需要。促进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不仅体现在不同地市之间,也需顾及同一城市的不同板块。根据七普数据统计的“中国主要城市城区人口密度TOP50”,广州的越秀区、天河区、荔湾区、海珠区以及深圳的福田区、罗湖区、龙华区都排名靠前,其他部分区域的常住人口和户籍人口密度相对较低。户籍制度调整有利于疏解核心城区功能,提升外围城区的活力,促进城市均衡发展。


三是满足产业转型的人才需求。广东正在大力推进制造业当家,特别是东莞等制造业强市对于具备专业技术技能的产业工人和管理人员需求较大。东莞发布的《关于持续推进“三项工程” 深化“技能人才之都”建设的工作方案》提出到2025年底,东莞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例达到40%的目标。根据湖南大学经济管理研究中心对全国113个城市人口的实证分析,就业入户和投资纳税入户门槛与流动人口的居留意愿成反比,且在一二线城市的表现更为明显。 因此,在部分区域放宽对技能人才的落户门槛,对于人才留用和产业发展都有利好。


四是满足新市民更高层次的需求。户籍和非户籍人口主要区别在于身份认同及其所能享有的城市公共服务水平。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蔡昉近期发文指出,外出农民工家庭因没有城镇户口,其消费被抑制的程度为23%左右。在“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宏伟愿景和2023“消费提振年”的主题下,以户籍制度推动人的高质量发展成为必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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